银行放贷政策收紧,民间借贷活跃。一位市民从街头的一个民间借贷广告前走过。 沙浪/CFP
温州首批小额贷款公司正式公示,有望10月开业;业内人士担忧其盈利模式
“最近我经常接到电话,要求拿钱给我放贷。”
刚刚过去的一个月,正是杭州一年最热时,但这丝毫不影响李鸣(化名)的工作兴致,对他来说,每天唯一的担心不是赚进了多少钱,而是借出去了多少钱,能不能悉数收回。
4年前,李鸣在杭州和几个朋友一起打理房产生意,积累了千万元原始资金。
两年前一个偶然机会,别人向他借钱周转,并随后给出了30%的年息,尝到甜头的他,感到资金生意有“钱途”,毅然改行,涉足民间借贷。
如今他做着“一切和资金有关的生意”,虽不属于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担保公司等单位,但却是“地道”的浙江民间金融“推手”。
一些小企业主动关张回笼资金放贷
李鸣有一套自己赚钱的生意经。
他的上家多为有闲钱的富人,一些“生意难做”的中小企业也是来源之一。
李鸣透露,8月初,就有几个去年认识的小老板主动关闭了效益不好的企业,将回笼资金转为放贷。
据《羊城晚报》报道,最新数据显示,浙江省今年上半年共有2.6万多家企业关门歇业,略高于往年平均水平。
温州商会一位人士表示,有些企业并非被动倒闭,只是开门生产利润很低,索性关门,把钱收回来投到利润更高的行业。
至于下家,基本都是熟人,这也是浙江“地下钱庄”庄主们的普遍共识,做熟人的生意,风险可控,讨债难度不大。
李鸣说他的借款周期一般不会超过3个月,半年以上的“生意”更不会去谈。顺利放贷的前提是,无论借款方的资信如何、借款周期有多短,必须有资产可以抵押,房产、汽车都可成为有效的抵押品,抵押品的价值要远大于借款数量。
由于银根紧缩等原因,民间金融的利率最近连连攀升。据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监测的数据显示,今年1月,温州地区的民间借贷的平均年息在14.124%以上,2月的民间借贷年利率加权平均达17.42%,而目前银行贷款年利率为7.47%,民间借贷利率超过正规银行贷款利率两倍。
民间资本渴望上岸但路途坎坷
两年多的放贷生活,让李鸣赚了很多钱,但李鸣却越来越感觉到不安,他眼中的民间金融,如今已开始变味,最近大量跟进民间金融市场放贷的人,对民间金融的风险几乎一无所知,不少人一个劲地要求投钱过来,但说起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的具体威力却显得十分茫然。
在李鸣看来,现在的民间金融,就好像去年二三月份的股市,一片繁荣,就算看到现在有些知名企业家因资金链断裂还不了钱逃跑,但在巨大利益诱惑下,跟进的民间金融市场放贷人的依然心存侥幸。
李鸣对外工作的“门面”是一家投资公司,记者调查发现,温州街头没有很多大中城市那样随处可见的房地产中介,“代办各类公司成立、贷款、关闭业务”的公司招牌却满眼皆是;位于市中心的某大厦,整栋楼80%以上的企业都是担保公司或投资公司。
在杭州、温州等地,很多“放贷”者都以担保公司、咨询公司、投资公司的名义出现,但大部分公司还是游走在灰色地带。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有的担保机构的出资者或其他个人利用管理和控制担保机构的便利,以担保机构为招牌,公开发布贷款垫资、短期资金周转、增资验资垫款等消息,业务谈妥后再以个人名义进行高息借贷活动,以规避法律风险。
浙江省中小企业局最近的一份文件称,温州“少数担保机构确有偏离担保主业,违规从事融资业务,影响区域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等问题”。
期待《放贷人条例》尽早出台
根据温州市工商局统计,截至2007年,全市已注册各类担保机构239家,总注册资本31亿元,其中近两年注册的担保机构占总数的2/3以上,而这个数据,还未将大量不曾注册的民间金融组织统计在内。
据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数据显示,2007年温州流动性资本超过3000亿元,每年约以14%的速度递增。相关部门统计数据显示,民间提供的资金占了民营企业资金来源的30%至40%。
但没有相关法律保护的行业始终走不了多远。
李鸣希望《放贷人条例》能够尽早出台。“我一直希望有一个规范的民间借贷市场,哪怕利息低点,也无所谓,重要的是保证资金的安全,最起码出现呆账了我们也能去打官司。”
新中国第一个私人钱庄———“方兴钱庄”的开办者、温州方兴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方培林对《放贷人条例》的推出更为企盼。“适时推出《放贷人条例》将是规范民间借贷的创举。”从1984年到1989年停业,方兴钱庄曾坚持了5年。
在方培林看来,《放贷人条例》对放贷人主体的要求核心在三个方面:一是只放贷,不吸收公众存款;二是贷款利率按有关规定执行基准利率4倍的上限;三是照章纳税,如果放贷人主体放开,由于竞争关系,贷款利率可能会走低,不放开反而会产生高利率,甚至高利贷。
但方培林发现,在央行提出“适时推出《放贷人条例》”之前,银监会与央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让他无法迈过参与成立小额贷款公司的“高门槛”。
业内人士担忧小额贷款公司盈利模式
温州市政府7月14日 发布的《温州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操作规程(暂行)》中,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人员学历做出了规定,其中,申请小额贷款公司的董事长和主要经营层应从事银行业工作两年以上,或者从事相关经济工作5年以上,具备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董事长还应该是具备一定经济实力、有信用(讲诚信)、有一定金融知识、有社会责任感的人士。
“除了‘讲诚信’外,种种条件我都不符合。”方培林如此揶揄自己。
与此同时,不少业内人士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盈利模式持怀疑态度。浙商银行贷款管理中心副主管经理邓林俊昌认为,小额贷款公司放贷规模每笔都在50万元左右,服务对象规模偏小,这些企业大多资质不佳、信用等级差、业务不稳定、评估较难,对其放贷的风险控制也更加困难。
方培林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在规定浮动利率的4倍以下,小额贷款公司不仅要缴纳营业税、所得税共35%左右,而且还要支付一笔不菲的办公人员费用,这方面民间借贷比小额贷款公司有优势。“一旦这样的小额贷款公司开业,我就想立马在它旁边开一家我的担保公司分部。”
- 对话
在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办公室,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向记者透露,民营企业之所以在牌照上争得头破血流,实际看中这个转道银行的“壳”。
新京报:目前信贷紧缩,多数民企非常缺钱,但此次小额信贷公司为何选择民营企业做发起人,让民企给别人钱呢?
周德文:任何企业都有缺钱的时候,但资金紧张的温州民营企业只是一小部分,最多只占20%,骨干民企不缺钱。政府此次要求由当地的民营骨干企业作为发起人,这样一来,似乎当地的民营企业不申报了,就不是当地的民营骨干企业,这不算完全的经济行为,多少带一种社会行为。
新京报:除此以外,是否还有一些真实原因吸引民企加入牌照申报呢?
周德文:民企希望借此进入金融领域。温州企业家有个情结,认为做制造业比较艰难,钱赚钱才是温州民营企业家认为的赚钱最高境界。小额贷款公司虽然不算金融机构,但也算钱赚钱领域,是未来民间银行的过渡,现在浙江省政府的领导也表态了,操作规范的小额贷款公司可以转成村镇银行,这样给民企带来了希望。
新京报:你对小额贷款公司如何看?
周德文:我原来的愿望是通过小额贷款公司将民间资本收编,但现在看目标差距很大,民间资本基本都被排斥在外,但这已是突破了。从理论上讲小额贷款公司地位非常尴尬,很难长久存在。首先,和民间资本比起来,小额贷款公司没有自由度,政府监管还会非常严格,按照浙江省的设计,小额贷款公司在未来3年内取得盈利比较困难,民企不要期望太高,其次,尽管能以公司的形式使“放贷”合法化,但目前不少放贷的对象都处于困难状态,甚至存在比较大的风险。最后,小额贷款公司同样面临比较激烈的竞争,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它会在民间借贷和金融机构的夹缝中生存,压力比较大。
新京报:现在有没有确定谁来监管小额贷款公司?
周德文:国家的政策就是谁审批谁负责,大家都想管,又都怕管,所以既热手又烫手。现在没有明确到底谁来监管小额贷款公司,但工商局查它有没有违法经营,银监局查它有没有超过利率,公安局查它有没有发高利贷。
采访动机
小额贷款公司牌照争夺异常激烈。昨日,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向记者透露,8月28日,瑞安、永嘉、苍南三地已率先敲定首家小额贷款公司的组建,并正式向社会公示。这意味着,温州市首批小额贷款公司发起人开始浮出水面。周德文表示,这三家企业通过公示后,要再上报浙江省金融办审批,根据浙江省金融办的审核批文,才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预计10月份温州第一家小额贷款公司会正式开业。
小额贷款公司能否“拯救”浙江中小企业?浙江地下钱庄能否借小额贷款走上“光明”之路?日前,记者在浙江温州、杭州等地进行了调查。
●2005年2月
2005年3号文件《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城市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要积极吸引非公有资本入股;农村信用社要积极吸引农民、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入股,增强资本实力”。这些论述被认为是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机构提供了一种可能性。
●2005年3月
当年“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中出现“金融机构所有制多元化”的最新提法。
●2005年下半年
从2005年下半年起,央行在山西和陕西等5省(区)参与设立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9家,其他省份的民间资本也自发成立多家同类公司。
●2007年
2007年,第一批村镇银行在四川、江西、湖北等地诞生。浙江的村镇银行是作为第二批的试点。
●2008年
2008年5月,银监会央行联合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后,7月,浙江成为国内首个对此作出正式反应的省份。
2008年8月,央行再次提出,应加快我国有关非吸收存款类放贷人的立法进程,适时推出《放贷人条例》,给民间借贷合法定位,引导其“阳光化”、规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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